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印度种姓等级制度悲歌

1999-06-13 来源:文摘报  我有话说

刘兆荣

在印度,有80%以上的人信仰印度教。印度教把人分为高低尊卑4种不同的种姓。不同种姓之间不能通婚,有的甚至不能在一起吃饭、同饮一口井里的水。最高种姓为婆罗门,主要从事文化教育和祭祀;最低种姓为首陀罗,从事各种简单的苦力活。第二和第三种姓分别称为刹帝利和吠舍,分别从事行政管理、打仗和经商活动等。除此之外,印度教中还有另外一部分人被称为“不可接触者”,即贱民,地位最低,被称为第五种姓。

罗希汗·拉尔是前几年毕业于印度北方邦库姆恩大学的一名经济学研究生。毕业后,他来到印首都新德里打工。他在一家饭店擦地打扫卫生。凭他的学历和能力,完全可以当一名饭店白领管理人员或财会人员,然而,由于他属于第五种姓——贱民,即“不可接触者”,不得不干那种又脏又累的活。

在新德里,高种姓中产阶级以上的家庭都雇有好几个人为其服务。我们的男房东在一家私营电器公司当总经理助理,他妻子为法国一家服装公司做质量检验工作。他们有两个孩子,却雇有5个长期工,2个不定时工。

尽管政府为低种姓人规定了受教育和在政府部门工作的一定比例,但真正落实并非易事。低种姓的人要想改变自己的地位要靠自己的非凡才智和天赐良机,否则,比上天还难。印度现任总统纳拉亚南出身于低种姓,从小家庭贫寒,但由于他出众的才智和机遇,才得以有现在的高位,这在印度社会可谓凤毛鳞角。

印度媒体常有关于青年男女谈恋爱,仅仅因为种姓不同而活活被打死、烧死的报道。普拉卜和吉塔便是其中一例。他们在一个中学学习,他们种姓不同,但共同的兴趣、爱好把两人紧紧地连在一起。家长和村民们一再警告和威胁他们,要他们尽快分手,以免酿成悲剧,但他们还是偷偷结了婚,一起逃离家乡。村民们为他们的叛逆而恼怒。于是,村里派了一大批强壮打手到处寻找,终于从外邦一个偏僻的地方找到了他们。这对年轻人被强行捆绑,押送回乡。愤怒的家长和村民们手拿石块纷纷向他们砸去,一对有情人就这样死在了乡亲的手下。

印低种姓人民为了改变其受歧视的地位,先后进行过多次反抗斗争。1931年,印度国父圣雄甘地为争取改善“贱民”权利曾展开过绝食斗争。1947年,印独立后,政府为改善低种姓地位和生活状况做了大量工作。1948年国会曾通过一项废除种姓制度的议案。后来,在宪法中也作了保护低种姓利益的法律规定。

然而,由于数千年种姓制根深蒂固,种姓歧视至今仍未消除,尤其是在农村,种姓歧视状况仍然相当严重。

(《环球》1999年第11期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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